石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fā)石樓縣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
聯合處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辦發(fā)〔2024〕28號
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石樓縣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聯合處理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石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8月29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石樓縣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聯合處理實施方案
?為及時化解優(yōu)化調整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流程后出現的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風險,依法維護繳費人的合法權益,有效提升全縣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處理效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要求,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結合我縣實際,建立石樓縣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聯合處理機制,現就具體實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始終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堅持穩(wěn)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以“一站受理、聯合處置、精細分流、就地解決”為目標,依托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聯合處置機制,多元化解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風險,護航用人單位健康發(fā)展,維護繳費人合法權利,促進社會公平,形成社會保險費精誠共治新格局。
?二、處理原則
(一)政府主導、部門協作
?強化政府主導,建立健全聯合處置機制,統(tǒng)籌推進社會保險費爭議處理工作。縣直各有關單位各司其職、加強協作,著力解決社會保險費征繳過程中遇到的爭議事項,有效化解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風險,形成社會保險費征繳共治合力。
(二)依法行政、公平公正
?堅持依法行政,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處理應當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繳費人合法權益。鼓勵支持繳費人依法參保繳費、誠信繳費,打造公平公正營商環(huán)境,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
(三)屬地管理、便民高效
?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聚焦區(qū)域治理,壓實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事項處理屬地責任。立足便民高效,做到合作、共治、多元協商,依法履責,最大程度方便繳費人解決爭議事項,切實降低繳費人維權成本。
?三、爭議事項
?1.用人單位或個人因社會保險登記和關系轉移產生爭議的;
?2.用人單位或個人因社會保險登記信息傳遞產生爭議的;
?3.用人單位或個人因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申報產生爭議的;
?4.用人單位或個人因社會保險費繳費金額產生爭議的;
?5.用人單位或個人對人社、醫(yī)保部門核定的特殊繳費應征金額有異議的;
?6.用人單位或個人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加收問題有爭議的;
?7.用人單位或個人對社會保險費退(抵)費模式、流程、金額有爭議的;
?8.用人單位或個人對社會保險費待遇核定和支付有爭議的;
?9.用人單位或個人對社會保險費征繳、社會保險費繳費檢查、欠費追繳等事項有爭議的;
?10.社會保險費征繳過程中發(fā)生的其他爭議事項。
?四、工作流程
?按照屬地管轄原則,對管轄范圍內的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事項,稅務部門應當嚴格按照受理登記、分類流轉、事項辦理、回復反饋、案卷歸檔、報送辦理等程序處理。
(一)受理登記
?繳費人反映的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事項,填寫《受理單》,對屬于本單位職責范圍內事項,按照規(guī)定限時辦結;對不屬于本單位職責范圍內事項,應告知繳費人前往相關職能部門辦理;對需多部門共同辦理或職責不清的爭議事項,稅務部門應及時做好登記工作,準確完整登記繳費人基本情況、來訪時間、聯系方式、事項所在轄區(qū)、反映主要事項等內容。
?稅務部門應堅持落實首問責任制,第一個接待(受理)矛盾糾紛的人員必須負責落實爭議受理登記、分類流轉工作。
(二)分類流轉
?稅務部門登記審核后,將繳費人反映的爭議事項、爭議訴求進行梳理整理,分為一般事項和重大疑難事項。一般事項由人社、醫(yī)保、稅務等部門按職能單獨或會商處理;重大疑難事項應由稅務部門組織,報請領導小組組長同意后,會同縣司法局、財政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宣傳部、醫(yī)保局、行政審批局、信訪局、稅務局等部門進行專案處理,涉及多部門的政策性、普遍性、傾向性問題應通過領導小組會商處理。
(三)事項辦理
?1.一般事項流程設定
?一般事項是指需由兩個及兩個以上職能部門聯合辦理的事項。其基本流程為:
(1)繳費人向稅務部門提出訴求;
(2)稅務部門根據事情的實際情況及需要,牽頭召集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參加,采取聯辦形式辦理受理事項;
(3)各聯辦單位依職權辦理,在規(guī)定時限內向稅務部門提供書面意見。稅務部門負責綜合各聯辦單位的意見,將總處理意見以書面形式告知繳費人。
?2.重大疑難事項流程設定
?重大疑難事項指重大、復雜、疑難的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事項。其基本流程為:
(1)繳費人向稅務部門提出訴求;
(2)稅務部門根據事情的實際情況及需要,上報領導小組,經領導小組組長同意后,會同縣司法局、財政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宣傳部、醫(yī)保局、行政審批局、信訪局、稅務局進行專案處理;
(3)各部門依職權辦理,在規(guī)定時限內提供書面審批意見,經小組會商后形成會議紀要,由稅務部門將處理意見以書面形式告知繳費人。
?3.建立會商機制
?建立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會商機制。會商機制堅持實事求是、各負其責、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原則,分一般事項會商和重大事項會商。一般事項會商根據工作需要和問題情況,由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依職權不定期會商溝通;重大事項會商,經領導小組組長同意后,對重大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事項召開專題會議會商研究。
(四)回復反饋
?對處理情況,稅務部門要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爭議雙方進行反饋;繳費人對處理結果無異議,稅務部門按照相關流程處理,妥善辦結;對結果有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申請調解、行政復議、仲裁、行政訴訟。
(五)案卷歸檔
?稅務部門應當按照相關規(guī)定,及時將征繳爭議事項的處理情況進行案卷歸檔。
(六)報送辦理
?對職責不清的爭議事項,稅務部門填寫《報送單》,移交縣行政審批局,根據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運行機制,按照部門職責轉交承辦部門辦理,承辦部門應在規(guī)定時限內進行辦理并反饋給繳費人和縣12345熱線辦;若無正當理由且拒不處理屬于本職能部門的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由稅務部門將案件線索移交給紀委監(jiān)委處理。
?五、組織領導及職責
(一)組織領導
?成立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聯合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張??帥????縣委常委、政府副縣長、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局局長
?副組長:張旭兵 縣稅務局局長
?????????王喜平 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長
?????????李??偉 縣行政審批局局長
?????????鄭建生 縣醫(yī)療保障局局長
?成??員:李連連 縣司法局副局長
?????????劉夏安 縣財政局副局長
?????????高??艷 縣民生保障服務中心主任
?????????郭耀峰 縣醫(yī)保中心主任
?????????溫紅紅 縣行政審批局副局長
?????????李小平 縣委社會工作部副部長兼信訪局局長
?????????嚴吉建 縣稅務局副局長
?????????田文華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稅務局,承接日常工作。統(tǒng)籌解決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焦點、堵點、難點問題。
?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處理工作由縣政府統(tǒng)一領導,由縣稅務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醫(yī)保局牽頭,縣委宣傳部、財政局、行政審批局、司法局、信訪局作為成員單位,應主動對接,加強協作,共同做好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工作。
(二)部門職責
?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聯合處置工作中成員單位職責:
?稅務局:負責社會保險費申報受理、費款征收、會統(tǒng)核算、繳費檢查、欠費追繳、違法處罰、退費受理初核等工作,并將征繳明細及時傳遞給相關部門;參與編制社會保險基金收入預算草案;并協助做好社會保險參保擴面等;受理屬于本部門職能的爭議事項并在規(guī)定時限處理反饋;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梳理規(guī)范參保繳費政策,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處理養(yǎng)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yè)保險“三險”特殊情形業(yè)務、參保登記信息傳遞、核定信息傳遞、權益記錄、待遇享受、退費復核等工作;負責工傷保險費基準費率調整和費率浮動;協助處理相關險種欠費爭議事項;受理屬于本部門職能的爭議事項并在規(guī)定時限處理反饋;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醫(yī)保局:梳理規(guī)范參保繳費政策,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負責處理醫(yī)療保險特殊情形業(yè)務、參保登記信息傳遞、核定信息傳遞、權益記錄、待遇享受、退費復核等工作;協助處理相關險種欠費爭議事項;受理屬于本部門職能的爭議事項并在規(guī)定時限處理反饋;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司法局:對征繳爭議處理過程中適用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把關;對有訴訟需求的繳費人提供法律咨詢等服務;協助處理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欠費爭議;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政局:協助辦理社會保險費退費、欠費爭議處理事項;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行政審批局:在政務服務中心提供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處理工作室實體化運行場所;協助辦理社會保險費退費、欠費爭議處理事項;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訪局:協助處理人社、醫(yī)保、稅務職能范圍內的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工作;將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事項信訪事項交辦給相關職能部門處理;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宣傳部:負責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互聯網信息內容監(jiān)測,協助職能部門做好輿情應對;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工作,結合工作實際研究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事項,通過會商機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妥善處理爭議糾紛。經領導小組決定,可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增加成員單位。
(二)強化部門聯動
?各部門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應相互配合,采取磋商、座談等多種形式推進工作;各部門應在法律的框架內充分考慮工作實際及合理訴求,以解決問題為導向,通過多種方式共同推動爭議事項妥善處理。
(三)落實保密責任
?建立健全信息保密制度,對外發(fā)布或向其他有關部門提供信息,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和程序報批。對繳費人的個人信息和事實情況,要嚴格保密。
(四)嚴格責任追究
?建立健全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處理責任追究和績效考評機制。對責任履行不到位,出現工作失誤、引發(fā)輿情、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guī)追責。
?附件2:石樓縣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事項處理報送單 (1).docx
?圖解:關于印發(fā)《石樓縣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聯合處理實施方案》的解讀
?政策咨詢:石樓縣稅務局???5722365